互联天地家园社区基本章程 (2003年10月18日制定 2006年12月22日修改发布)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互联天地家园社区是互联天地网站建立的网上虚拟社区,供用户之间网上交流之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约束,由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全权管理。
第二条 家园社区充分发挥网上交流平台的作用,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区章程的基础上,给予注册用户充分的自由交流空间。并希望通过网际健康有序的交流促进网上社区的不断发展。
第三条 社区鼓励社会专业人才,为专业版面发展提供条件,建设专业性强,包容度高的综合性社区论坛。
第四条 社区鼓励各版面采用个性化发展模式,来提高社区整体水平。
第五条 社区保护网络原创事业,尊重网络原创版权,保护原创的网络资源,反对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原创作品。
第二章 注册用户
第一条 一个用户可以注册一个ID,原则上反对单个用户注册过多的ID浪费网络资源,禁止恶意注册过多的ID号用于自我炒作和发垃圾贴。
第二条 用户ID可以用中文,也可以使用英文、数字、符号等可用ASCII代码,禁止使用污秽、谩骂、含有政治色彩、含有歧视性文字、单词和符号作ID名。社区管理机构有权保留部分关键字不予注册和认定、封闭不合规的ID名。
第三条 社区注册用户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注册用户进行侮辱、诽谤、诬告和陷害。注册用户在享受自由权利的同时不能妨碍其他用户的自由权利。
第四条 社区注册用户可以通过规定程序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可以通过社区已有的渠道对社区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五条 社区注册用户对于社区管理机构的工作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对于社区管理机构的违反社区规定及失职行为,可以提出申诉、报告或者检举,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注册用户的申诉、报告或者检举,社区管理机构应按照社区规定程序查清事实,据实处理,不得压制、打击或报复。
第三章 发帖
第一条 社区用户在发言时应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承担一切因其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二条 社区论坛中的发贴应遵循互助友爱的原则,以社区论坛为桥梁,共同构筑便利、高效、互助、健康的新型网络人际关系。
第三条 社区保护交流环境,严惩破坏社区环境的行为,对于灌水行为和灌水帖的标准由各栏目(和子栏目)在不违反社区章程的基础上确定细则,分辨灌水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在限定主题版面中,发表内容与版面主题无关的贴子;
(二)、在限定主题贴中,发表内容与主题贴无关的贴子;
(三)、在非限定主题贴中,发表与主题贴内容及上下贴内容无关的贴子。
第四条 私人之间和其他用户没有关系无需公开的帖子不提倡发布在论坛中,应充分利用社区提供的好友功能和悄悄话功能。
第五条 社区禁止滥发广告的行为。在栏目细则许可的情况下,允许符合栏目主题的带有广告性质的贴子。
第六条 帖子中的签名是用于介绍自己,表现个人特色和魅力之用,大小不得超过600像素×200像素(宽×高),约为10行文字在屏幕800×600分辨率下正常显示的大小,不得使用音乐、影视、flash等有影音的文件,以避免妨碍浏览。
第七条 不得利用论坛可以使用flash、html或Discuz代码的便利加入恶意代码破坏正常浏览。
第四章 版主
第一条 版主的任职资格:
(一)本人自愿申请;
(二)能保证较充分的管理论坛时间,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网络论坛经验;
(三)对栏目主题有较深刻的体会和一定的经验;
(四)善于处理复杂的网络关系,能充分调动网友参与论坛交流和活动的热情,能使栏目坚持健康朝气的面貌;
(五)有奉献精神,能为所属版面发展牺牲个人时间、精力,切实履行版主职责。
第二条 版主职责,版主在遵循社区本章程精神及版面主题的需要情况下:
(一)保证所属版面正常运行;
(二)制订符合本版实际的版面管理办法;
(三)负责所属版面的提高、创新、改革;
(四)负责与所属版面网友交流;
(五)通过各种方式促成良好版面风气;
(六)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共同推动整个论坛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 版主有名额限制,版主缺额由长老院在缺额栏目和版主招募栏目公布。一个版面原则上版主不超过3个,特殊情况经长老院集体合议决定可以适当增加。
第四条 版主受行政院监督,对所属于版面有重大影响的管理措施需要形成议案,在所属版面公示后,提交行政院集体审核通过,未经审核而擅自施行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由行政院追究版主责任。
第五条 版主的产生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长老院依照下列程序选举任命产生。
(一)由长老院根据栏目版主空缺和栏目需要新增的情况,定期公布版主空缺供会员申请,并确定申请期。
(二)候选版主可以由原版主推荐(但必须经本人申请),或本人直接申请,申请期到期后由长老院公示听取民意,并经内部讨论并投票选举,票多者任。
(三)根据长老院决议将候任版主在该版和版主区公示,三日内无明确正当反对理由即可正式当选,首次当选一般为见习版主。
第六条 版主分级管理栏目内部事务。栏目版主分为正版主、副版主和见习版主,共同组成栏目管理团队,根据权限对栏目负责并进行共同管理。不同级别版主都有权相互监督,并向行政院反映本栏目和其他版主的工作情况。
(一)正版主对栏目的发展和秩序负总责,协调好栏目内部管理,带好栏目管理团队;
(二)副版主协助版主工作,有义务做好栏目的管理工作,有义务对栏目的发展提出建议,有义务培训见习版主;
(三)见习版主一般为新上任版主,见习期为三个月,见习期间应学习版主管理知识和技巧,应了解栏目特色和发展方向,积极配合版主和副版主工作。三个月见习期满后,由版主根据实习期间表现提出意见,报行政院批准,转正或取消资格。行政院有权决议反对版主的转正要求。
第七条 版主离任的三种情况:
(一)正常离任:版主无作为,或超过一个月不能行使版主职权,或自愿辞去版主资格;
(二)弹劾离任:受到网友、其他版主等的不称职弹劾,经行政院调查属实;
(三)引咎辞职:版主存在重大过失,引起恶劣影响的,版主若不自愿,则由行政院讨论决议后强行撤消其版主职务。
第五章 论坛管理机构
第一条 管理员、长老院、行政院和版主大会为论坛管理机构,由各版版主、长老院、行政院和管理员共同组成,以能进入版主聚会厅为资格确认。聘请社会监管人员组成监察院,对社区的发展规范进行监督。
第二条 管理员代表社区所有人对社区进行管理,对社区发展负责,拥有全部权力和最后决定权。长老院和行政院协助管理员工作,接受管理员管理。管理员由多名人员组成管理员团队,共同协商管理。
第三条 版主大会通过版主聚会厅栏目进行日常事务讨论和交流,参与讨论和决定社区的重要问题和事务。
第四条 长老院由5到9人组成,由版主(含副版主)自愿报名,经版主聚会厅版主投票产生,上任后不再兼任版主或行政院职务,任期半年,可以连选连任。主要职责为:
(一)、不断跟踪网络的发展和本地的实际情况,提出有利于社区长远发展的规划和建议;
(二)、根据发展规划、资源和条件审核开设新论坛栏目的申请,并决议提请增设和调整论坛栏目;
(三)、根据用户申请和版主提名,按照前述程序,遴选并任命见习版主;
(四)、监控社区的动态,针对弊病,向行政院和管理员提出意见、建议;
(五)、议事按民主集中原则,少数服从多数进行日常工作。
第五条 行政院由6到10人组成,根据栏目分类和栏目数量进行增减,可以适当扩充。由版主(含副版主)自愿报名,经版主聚会厅版主投票产生,上任后原则上不再兼任版主(特殊情况除外),任期半年,可以连选连任。主要职责为:
(一)、按栏目分类划定监管范围,栏目数量多的分类设置2到3名人员,栏目数量少的分类设置1到2名人员;
(二)、接受社员投诉,并主持处理好本分类中的争议;
(三)、培训版主,监督调控栏目发展方向;
(四)、对正、副版主的工作进行评价,决定提起奖惩,由管理员处理。
(五)、行政院成员可以跨区进行监督,但监督意见由本区行政院人员进行取舍,如有分歧可在院内合议或上诉管理员,由管理员决定。
第六条 长老院和行政院人员应保持经常在线并参与管理事务,应保持和其他成员和管理员的联系。如较长时间不能上线应告知其他成员和管理员。长期不能在线参与和进行管理应主动提出辞职。
第七条 长老院和行政院人员离任:
(一)、正常离任:到期不申请参加改选,自愿辞职或连续三次未参加院内集体讨论或投票而无正当理由者自动离任;
(二)、弹劾离任:受到院内其他人员不称职弹劾,经管理员查实;虽无过失但不作为,但管理员审查并通过院内决议撤消其职务议案。
(三)、引咎辞职:存在重大过失,引起恶劣影响,应引咎辞职,若不自愿可由管理员强行撤消职务;
第六章 其他
第一条 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章程由管理员代表互联天地网站所有人具有最后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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